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

掉了相機,又算什麼?

﹝2010.7.2早上9:45﹞

不是我掉相機,是好友沈明麗小姐掉了相機。

今天早上,節目主持人明麗從美國洛杉磯1300電台call out到我公司,我們如此連線上電台節目已有七、八年以上了。

﹝我在美國也有不少粉絲聽眾哦!﹞

早上我談了一個主題叫做〈大師無所不在〉,談我們生活週遭有許多人像「大師」般地在「點化」我們的趣味例子。

下了節目,明麗聊起她今年6月帶美國聽眾到大陸黃山旅遊,卻掉了相機的前後心態調適過程。

「起先內心很翻騰,很懊惱,後來我翻到《荒漠甘泉》上有句話『祂就在那裡」,我的心漸漸靜下來了。」明麗是基督徒。

「後來,我慢慢轉換心情,我想通了,人生本來有很多『東西』是要慢慢『失掉』的,掉了一個相機又算什麼?」

明麗如此灑脫地說,我卻聽得心驚膽跳。

我知道自己──若要『失掉」一些『東西』,我可是沒完全心理準備好呀!

明麗又說:「我也問自己,如果今天我在懸崖邊,若要我選擇──妳是要相機,還是『要命』?我一定毫不猶豫把相機丟掉,我當然『要命』。所以,掉了相機,又算什麼?」

更妙的是,明麗又找回了許多黃山的回憶和倩影,因為熱心的同梯次聽眾聽說了明麗丟相機的事,紛紛把照片燒成光碟給她。

「失而復得的感覺,真好!雖然拍的角度有點不一樣,哈──哈──哈──」明麗笑得好開心。

我最喜歡明麗的笑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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